古有“千里家书只为墙,让他三尺又何妨”的传世美谈,而今有人为了一堵墙将对簿公堂。近日,奎屯垦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院墙边界引起的邻里纠纷案件,缠绕双方心头三年的纠葛瞬间烟消云散。
钱某与孙某本是七师某连前后院的邻居,平时都在市区另购房屋居住,双方关系虽说不上有多亲厚,但见面还是能喜笑颜开打招呼问好。然而就在几年前,双方因院墙边界划分产生矛盾,从友邻变怨邻。钱某前院与孙某的后墙相隔4米距离,钱某为扩大自己的院子,把左右两边的院墙直接“怼”到了孙某的后墙,这样院子就敞亮的多了。就在钱某还未怎么好好享受这份“敞亮”劲时,回家的孙某发现钱某不仅独占了公共的4米地儿,还直接“贴”到自己“脸上”了,这能愿意嘛?遂找钱某理论,商量来商量去,不仅没商量好,双方产生口角纠纷矛盾升级,连队管委会不得不出面调解。经管委会到现场核查、协商,双方达成一致意见,原本钱某、孙某各占2米的范围,只要钱某砸掉连接孙某后墙的院墙,给孙某屋后留1.8米的距离。
原以为事情就告一段落,然而却再起波澜。钱某虽不情愿,但毕竟是自己理亏,按照协议砸掉了1.8米的院墙。然而有一天,钱某发现自己的院墙怎么被人又砸开了一段?用尺子一量,“两米!肯定是孙某背着我偷偷砸的!”这可把钱某气坏了,当时协议可约定的砸1.8米就行,孙某出尔反尔,我要去告他!怀着这样的想法,钱某一纸诉状把孙某诉至奎屯垦区人民法院。
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副庭长刘玲拿到该案后,让法官助理王静约钱某、孙某来法院进行调解。王静本着以和为贵的思想,电话里苦口婆心做当事人思想工作,却不曾想双方都一口拒绝。王静了解到,钱某立案时就询问什么时候可以还自己一个公道;而孙某更觉委屈,自己在已经做出让步的情况下,钱某不仅诬陷他砸了墙,还去法院告他,欺人太甚!“这案子不能简单一判了之,双方当事人互为邻居关系,若不妥善化解矛盾,容易引发社会治安问题,造成不良后果。”王静向副庭长刘玲汇报该案情况,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,为防止意外情况发生,刘玲同王静联系派出所到案件产生地开展联合调解。
调解当天,-20°的严寒让人瑟瑟发抖,去往连队路上皑皑白雪虽美,呼啸的北风还是让人欣赏不起这美景。到了现场,钱某、孙某早已在屋前等候,院墙砸的凹凸不平,前后都铺着厚厚的积雪,一踩一个深脚印。“看来两家平时都不怎么住连队的房子,估计都‘不蒸馒头争口气’。”王静同刘玲说道。
调解过程中,钱某、孙某各执一词,争执不下,横眉冷对、指指点点,现场气氛一度低到快赶上这寒冷的天气。为了平息双方情绪、缓和矛盾,刘玲和王静分别对当事人进行了“背对背”说理,从邻里之间应守望相助、和谐共处的角度出发,积极寻找双方的契合点和平衡点;等双方情绪平缓下来,再由情入法,对该案进入诉讼程序的弊端进行分析,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思考,有针对性地从法理等方面提出解除纠纷的建议。
功夫不负有心人,在法院和派出所合力调解、劝说下,原告钱某当场撤诉,与孙某握手言和,双方因一堵院墙而筑起的“心墙”也就此推倒。奎屯垦区人民法院努力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努力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、化解在基层、消除在萌芽状态,真正实现“矛盾不上交、服务不缺位”,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。
供稿:王 霞
编辑:张彤彤
审核:马瑞琴
终审:张学伟